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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琦 | “流行音乐”的概念及其文化特征

2023-05-10 14:56:27

“流行音乐”一词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有时简称为POP music)翻译过来的。对流行音乐的解释,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研究者经常各不相同。我国一般把“popular music”翻译“通俗音乐”,但在实际的音乐生活中,“流行音乐”的称谓更普遍些。那么,“流行音乐”到底是什么呢?现有的说法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①“通俗音乐” (popular music) 泛指一种通俗易懂、轻松活泼、易于流传,拥有广大听众的音乐;它有别于严肃音乐、古典音乐和传统的民间音乐,亦称“流行音乐”。[1]


②“POP流行音乐(或通俗音乐),初期指能吸引广大观众的音乐会。1858年尼迪克特 (Benedict) 创立了“伦敦流行音乐会”,它一直延续到1898年。20世纪50年代后期,“POP”一词特指非古典音乐,通常称如甲壳虫、滚石、阿巴等音乐表演者们所演唱的歌曲。”[2]



③“流行音乐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但新近产生的流行音乐(如摇滚乐)与过去的流行音乐(如‘流行歌曲’——schlager)是有所不同的。在这些音乐中出现了一种对抗商业性的,不与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妥协的倾向,并在其中融入了尖锐的社会性主题(如反战)。”[3]



除了以上对“流行音乐”的不同认识外,还有其他一些不同的见解,如:


①“流行音乐就是在群众中流行的音乐,像《国际歌》、《洪湖水浪打浪》”。[4]


②“流行音乐等于通俗音乐,一切形式简洁、曲调流畅,易于被大众接受的古今中外的音乐作品都可以包括在内,它可以是民间小调,可以是艺术歌曲,也可以是古典音乐。”[5]


③“流行音乐是在夜总会、舞厅、酒吧间等游乐场所演奏的音乐”。[6]


④“流行音乐是那些娇腻缠绵、轻狂迷惘,内容格调不健康以至低级卑俗的音乐统称。总而言之,流行音乐就是黄色音乐”。[7]


对“流行音乐”的解释还有许多,他们多是以流行音乐的某一特征为出发点,角度的不同,使得定义也都不尽相同。因此,要给“流行音乐”下一个确定的定义成了件困难的事情。而“流行音乐”概念的不确定性也直接影响了对流行音乐本体作更深入,更细致的研究。其实,“流行音乐”概念的不确定性,主要是由流行音乐的不同种类以及不同的文化特征决定的。那么,流行音乐一般具有哪些文化特征呢? 本文在此以中国当代流行音乐为研究主体,提出流行音乐的9种文化特征,以求得对流行音乐取得一种基本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流行音乐”的概念进行新的界定。这九种文化特征分别是:


1、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倾向


流行音乐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就其存在的观念层面讲,具有人类意识形态的属性,即使就其表现形态讲,也属于意识形态的一种外化形式。从流行音乐存在的普遍的意义讲,流行音乐无论是作为一种观念还是文化意识的载体,所反映出的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它更多地强调感官刺激功能、娱乐功能与游戏功能,、教育功能、认识功能乃至审美功能。流行音乐经常表现的是属于亚文化层的“爱情主题”,“成长主题”,“灰色人生主题”等,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主旋律、权威话语反差较大的内容,往往成为流行音乐表现的重要题材内容。在一些流行音乐(例如摇滚乐)中,甚至于出现一些有悖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不宜提倡的反文化势态,在任何时候对任何社会现状表达一种不满,可以说几乎是不分国界的共性特征。那些与理想的追求,提倡崇高、奉献以及理性这类受主流意识形态所提倡的社会本位价值追求,不是流行音乐最主要的价值定位,虽然其活动也会有与主流意识形态相一致的时候,但不是属于本质上的存在。一般而言,流行音乐更多地是从个体出发,满足个体的情感要求,体现的是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


2、娱乐性


流行音乐的主要社会功能,是服务于社会娱乐圈的音乐生活需要。其作品大多取材于日常生活,多数以爱情为表现主题,其中也会有描写人伦、亲情友情、思念故乡等内容。、理想等严肃的社会题材,如反战、反、呼吁和平、揭露社会黑暗的歌曲,但是作为大众文化,流行音乐一般是以社会一般平民或亚文化群为文化的接受、消费主体,因此更为注重和强调自身的娱乐性、消遣性。虽然流行音乐的文化功能或内涵不只是娱乐,但“娱乐性”却是流行音乐的重要特征与功能。


3、商品性


流行音乐作为一种商品文化现象,构成其传播的载体如各类录音磁带、唱片等作为产品,作为大众文化的消费品,满足尽可能多的消费者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下,由于生产者面对的是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这些产品的生产者必然会以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作为它的最终目标。另外,对流行音乐的消费,在其文化行为方式上,不仅与家庭、个人,并且也会与各种社会娱乐活动相关,消费和娱乐的方式本身也可以具有很强的商品文化特征。再加上流行音乐活动从创作、表演以及制作、消费等各种环节、过程都已具有商业操作行为的意义,因此,可以说,流行音乐的娱乐性与其商品性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市场消费型的社会娱乐圈中,只要娱乐性艺术拥有大量的受众群,就有可能成为获利极高的商品。由于在当代社会音乐生活中,流行音乐的娱乐性功能是其它任何一种音乐形式都无法相比的,它拥有最为庞大的受众群,这也就意味着流行音乐具有其他任何一种音乐形式所不可相比的市场。流行音乐一旦进入消费市场,以商品的面貌出现时,就具备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使流行音乐的商品属性与其它艺术形式相比较,逾发显得突出。


4、流行性和时尚性


虽然流行的音乐就是流行音乐的说法有些偏颇。但“流行”确是流行音乐的一个重要文化特征。作为一种主要以满足消费为目的的商业化的娱乐音乐,流行音乐必然是“建立在契合了某种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心理因而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基础之上的。”[8]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流行音乐必然又会“致使这种唱、奏、听某一曲目或运用某一风格的行为方式及其对象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扩展蔓延,并形成不同程度的社会风靡与社会群体性狂热。”[9] 这些是形成其流行性和时尚性的基础。


5、很强的参与性


从流行音乐的表现内容上讲,一般都是以日常生活内容为主要的创作题材,以对个体心理情感世界的观照为主,强调自我,易于沟通交流,引起共鸣。另外,流行音乐的演唱一般说来都是音区适当,接近人声自然音域,旋律易记易唱,结构简单精致,聆听歌曲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极富自我,对每一首流行歌曲,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阐释,从而获得一种创造性的满足感。但是,这些只是构成流行音乐具有很强参与性的因素。流行音乐之所以具有很强的参与性,更主要的是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流行音乐的活动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群体参与性,这不仅有社会性的原因,而且还有文化心理的原因,其中文化的认同、情感的宣泄、观念的投入与寻求共鸣,构成其基本文化心理特征。在许多时候,流行音乐因其大众文化乃至亚文化特性,更容易成为青少年群体上行为认同的重要文化标志。这也是广场式的流行音乐活动经常会引起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原因。此外,在家庭聚会以及歌舞厅中与一般社会交际活动相关的流行音乐活动(例如“卡拉OK”),从其“自娱性”文化行为来看, 也往往有突出的参与性。“卡拉OK”这类演唱方式,使流行音乐的可参与性质大大加强。



6、传播手段的科技性


科技的进步为流行音乐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必不可缺的支持。 唱片、无线电广播、电视、卡拉OK、“随身听”小型录音机以及MTV,VCD,CD等高科技的发明成果,使流行音乐的传播手段发生了质的变化,为流行音乐的广泛“流行”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可能。另外,电子音响合成技术使流行音乐的音响变得更加丰富,可以不受传统乐器的物理特性的局限,而MIDI技术、多轨录音技术的出现则大大提高了流行音乐制作的效果。电子扩音设备的出现则更是丰富了流行音乐的表现风格。在今天,完全可以这么说,离开了现代科技传播手段,流行音乐的影响力将大大削弱,乃至会影响其流行性。


7、亚文化的特征


流行音乐作为非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带有显著的亚文化特征,为青少年群体所接受。流行音乐以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期的青少年为主要消费对象。在当代音乐生活中,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青少年群成为流行音乐市场中最大的消费群体。流行音乐的创作也大多以表现青少年的文化心态,迎合青少年的欣赏口味为主。从这种亚文化特征来看,可以发现这样的现象,当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对青少年的影响越小,流行音乐的亚文化特征就越明显,反之,在一段时期,当社会主流音乐形态对青少年观念甚至流行音乐本身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如“主旋律”在当代流行音乐作品中的渗入),这种亚文化特征便会消弱。


8、商业化运作机制


流行音乐是大众文化的一种,也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工业化方式生产出的音乐商品。商品的产生必然依赖于一系列的商业步骤,或曰商业化运作机制。现代流行音乐商业化运作机制,主要包括对市场的预测、歌手的形象定位、作品风格的设计、宣传推广计划的实施等一整套操作规程。也就是实现策划(即唱片专辑的主题和制定宣传战略)——包装(即按预先设计好的形象定位方案,运用多种手段对歌手进行“偶像”魅力的强化——制作(即根据歌手的声音特点和个性“度身制曲”——宣传(即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歌手本人及其作品进行商业炒作“一条龙”式的商业化运作机制。


9、“多细胞体”的文化特征


中国当代流行音乐在其生存发展的多元文化发展空间中,形成有多种的类型。例如我们对中国当代社会音乐生活中存在着的、属于不同类型的流行音乐,就可以提到抒情歌曲、港台流行音乐、大陆原创流行音乐、摇滚乐、校园歌曲、国际流行音乐以及诸如民谣类、说唱类的流行音乐。其中有的类型之间属于表达内容、演唱风格的差异,有的则属于文化背景、观念以及表达方式上的差异。所以,仅以“流行性”作为流行音乐的定义,是无视了流行音乐本身具有的多元文化属性,以及不同的流行音乐类型其产生具有的不同文化背景。因此,本文有关流行音乐概念的定义所提出的不同以往的一个重要观念是,流行音乐实际上是一个“多细胞体”,本身具有不同的文化类型。只有这样的理解,才是符合流行音乐的实际状况,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地认识流行音乐复杂的文化现象。


由此,基于以上的认识,我们可以尝试为流行音乐做如下界定:


流行音乐在其产品制作上是以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方式为其生产基础,其产品具有明显的商品性,产品的生产和运作具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整套商业化运作机制,制作与传播手段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以大众信息传播网络为媒介,在文化行为上具有很强的参与性,与商业性文化娱乐圈活动紧密相连,在观念上和表现内容上主要体现非主流意识形态,其受众群主要为青少年亚文化群,其文化性质属于以这一社会文化群的思想情感为主要表达内容、具有一定流行性和时尚性的大众娱乐文化。流行音乐本身具有一种“多细胞体”的多元文化特性,其本身具有不同的文化类型。形成这一特性的原因在于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本身具有的文化多元性。这种多元文化特性构成某一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和特定发展阶段中流行音乐的文化特点。


必须要说明的是,流行音乐的概念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文化概念。它的内涵与外延都会随着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发生转变,在某一时期会以上述的某一,或某几个文化特征为主,而另一时期又会以另一个或几个文化特征为主。这就意味着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流行音乐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其所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各种文化因素的影响。例如在当代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官方主流意识形态也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对流行音乐在观念上产生影响。当然,承认这种影响,并不意味着流行音乐的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特征会在根本上改变。而正是说明了当代中国的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与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环境及其变化密切相关。由此呈现的当代中国流行音乐文化发展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呈现的文化特征,正需要我们从当代社会文化环境与流行音乐发展的关系中探讨。这也可以说是想真正了解中国当代流行音乐文化特征的必然途径。



注释】


[1]《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9年 644页

[2]《牛津简明音乐辞典》人民音乐出版社

[3]《音乐百科辞典》  1990年 (转引《流行音乐手册》 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8年4页)

[4]《狂欢季节——流行音乐世纪飓风》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9年149页

[5]同[4]

[6]同[4]

[7]同[4]

[8]《流行音乐手册》 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8年21页

[9]《音乐社会学概论》 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7年230页


文章首发于《音乐艺术》2003年03期



作者简介:王思琦,博士、教授、河南大学艺术学理论研究院院长,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流行音乐研究所所长。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音乐与舞蹈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流行音乐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美国威斯利安大学访问学者、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流行音乐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流行唱法专业型硕士生导师。在《音乐研究》、《音乐艺术》、《中国音乐学》、《人民音乐》、《中国音乐》等国内专业核心刊物发表流行音乐研究专题论文3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级、部级、厅级课题五项,出版各类学术著作4部,其中《中国当代城市流行音乐》一书是国内首部关于流行音乐研究的学术性著作,在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并被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购买收藏。主编《流行唱法的理论与实践》教材,提出以“乐感”、“流动”为核心的教学理念。评论文章《“谁的好声音”——由〈中国好声音〉看流行音乐审美取向及其他》荣获第九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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